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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是哪国的(精选美句24句)

伏尔泰是哪国的(精选美句24句)



伏尔泰是哪国的

1、►1950年,未来的法国第五任总统雅克·希拉克(JacquesChirac)从路易大帝中学毕业,他曾是这里初等数学班(Mathématiquesélémentaires)的学生。(伏尔泰是哪国的)。

2、   凡此种种,显示已经过启蒙的中国在道德上比蒙昧的的西方高了一个层次。这是伏尔泰的信念。他反复提到,在中国道德对法律有引导作用,法律不说“不要做什么”,而说“应该或提倡做什么”,文明礼貌修养风度都包含在内了。法律即行善,在由这样天真的人组成的社会中生活不是最幸福的吗?

3、他还有反对宗教狂热、主张不同宗教信仰之间互相宽容的悲剧《扎伊尔》(1732)和《穆罕默德》(1741)等。

4、一节课,因为想偷懒却反而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一句神话,开启了尘封的思维开关;因为一场大激辩,暴露了小妖里面原来粉丝朵朵。

5、他们当中有的左右了法国的历史,有的甚至影响了世界的文明。

6、   我们从中国皇帝的好客中领会了什么是礼貌,从他对法律的态度中看到了什么是明智,从他对传教士的态度中懂得了什么是公正。在巴比伦公主的心目中,中国皇帝是世界上最公正,最礼貌,最明智的君主。这是神话吗?似乎不是,因为伏尔泰摘录的康熙皇帝言论来自见过康熙的传教士游记。但它又是神话,它出现在虚构的巴比伦公主的中国印象中。

7、此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所衍生的近似句式,以越来越高的频次,出现在各种体例、各种传播介质的文章中。2015年之后,“没有一片雪花无辜论”更是呈漫卷中文互联网的态势。这句话或被用来声讨网络暴力对普通个体的伤害,或被用来评判干部腐化过程中身边人的责任,或被用来检视重大事故中每一个细节的失误……

8、“雨果的意思应该是伏尔泰的作文里包含了平等博爱和平!”小妖丙补充道。

9、伏尔泰在《论风俗》中还谈到巴比伦的历史¾¾它也被说成非常古老的,但伏尔泰认为那些记载并不可信,因为它记录的不是历史事实。事实的历史应该是天和地的历史。伏尔泰在论述中国时,总是不厌其烦地以事实的历史作为基础,①认为中国宗教(或哲学、道德)的核心是物质性的“天”。伏尔泰笔下的中国是与巴比伦不同的另一个东方神话:它的古老是不言而喻的。它也有自己的圣经,即五经。又是“最古老,最有权威的”,因为它早于圣经。与圣经比较,五经以“最简洁的理性之光”照亮中国古代的风俗。五经可以说是一部没有迷信的百科全书。中华帝国还有可以昭示于众,满足所有公众需要的最真实的日志。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何等的自由!这个国家又是由最有学识或智慧的人管理的,因为它的考试制度保证了只有优秀的读书人才有机会做官。这个东方帝国的魅力还在于鞑靼人只能在武力上征服它,而在风俗上不得不屈服它。因为除了力量之外,中国人拥有的一切都在鞑靼人之上!《论风俗》还谈到了中国的父权,它不仅是法律或制度,也是道德,但所有这一切都根源于自然状态:儿子要服从父亲,百姓要服从官员,所有人都要服从皇帝,因为朝官被视为当地的父母官,皇帝被当作国家之父。这样的观念深埋于中国人心中,整个中国就像似一个由家长统治的大家庭。这实在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世俗风景。当世界上其他民族需要用法律惩治罪犯时,中国的法律和制度都以奖励美德为己任。在这里道德成为主角,道德就是法律或制度。这种传统风俗在世界诸民族中是少见的。因为它虽然也是以观念为基础(就像伏尔泰说的,其他民族有迷信或创世说,这是另一种观念),但都是“世俗”的,或“自然状态”的。广义地说,伏尔泰以上所描述的情形都可以归入这个状态,它迷惑了伏尔泰,使他“失明”,他只看到教会的可耻而没有看到儒家道德虚伪的一面(就像鲁迅说的,仁义道德背后是吃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伏尔泰的中国印象是另一个东方寓言,而这一点是伏尔泰所不愿承认的,因为他不可能改变意向。伏尔泰在《论风俗》中从到过中国的传教士那里借来一个中国,作为他资料主要来源。

10、因此,通过中华帝国这个范例,魁奈进一步确证了国家统治、政府管理与法律运作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体现“自然秩序”要求的内在必要性。他指出:“确立自然秩序的那些规律是永恒的和颠扑不破的,统治中的混乱现象只是由于这些永恒的规律遭到破坏的结果,这不是很清楚的吗?中华帝国不是由于遵守自然规律而得以年代绵长、疆土辽阔、繁荣不息吗?那些靠人的意志来统治并不得不靠武器征服人的民族,难道不会被人数众多的中华民族完全有根据地看作野蛮民族吗?这个服从自然秩序的疆土辽阔的帝国,不就是一个稳定而持久不变的政府的范例吗?它证明,有时某些政府的不持久没有别的理由,没有别的原因,只是由于人们本身的反复无常。然而难道不能说,中国政府所以能保持这种幸运的和经久的不变(uniformifie),只是由于这个帝国比别的一些国家较少遭到邻国的侵袭吗?但是它不是也曾经被占领过吗?难道它的辽阔的土地不曾遭到分裂和形成几个国家吗?由此可见,它的政府所以能维持很长的时间,并不是由于局部的情况,而是本质上的稳固的秩序”。(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20页。)尽管魁奈并不认为中国的政制并非完美无缺,但在他的心目中却始终坚信,较之欧洲以及其它国度,中国的政治统治与法律机理更接近于一种理想的政制模式。所以,魁奈向欧洲的统治者特别是法国国王提出忠告,建议他们学习中国的治理方式,强调“一个巩固的、繁荣的政府应当按照中华帝国的榜样,把深刻研究和长期地普遍学习作为社会制度的基础的自然规律,当作自己的统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注:魁奈:“中国的专制制度”,载于《魁奈经济著作选集》,第406页。)很显然,魁奈之所以如此推崇中国政治与法律文明以至于难免有过份虞美之辟,有的甚至与历史的真实不符,除了他从内心深处景仰孔夫子之外,一个重要原因乃是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中国的儒家内在义理与政府治理方式成为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表达自己政治、经济与社会主张的有力例证。(注:德国学者利奇温分析说,“魁奈的热烈自承信仰中国,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他企图把分崩离析的法国帝制置于一个新而健全(即自然)的基础之上;并且希望这样的自承,在一个崇拜中国时代里得到更大的重视。”参见(德)利奇温:《十八世纪中国与欧洲文化的接触》,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97页。亦可参见史彤彪:《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56页;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第99—102页。)

11、►第二种,通常指由神职人员管理的教学机构,许多来自富裕家庭的青少年在那里学习,相当于今天的学院和中学。

12、   在伏尔泰那里,摆着一个中国古代文化的样品,启蒙与这个样品不谋而合。准确地说,伏尔泰的《论风俗》从中国文明中得到启示。启示之一与天赋人权或人的自然权利有关,我们且不谈它的内容,只看它象征的意义,它预先设定了一个公理,它像康德的道德律一样是不可争论的,因为它也是一个“绝对命令”。在谈到古代东方民族特别是中国时,伏尔泰说:他们曾在所有方面是我们的先生。伏尔泰看到了中国古代社会对自然法的推崇:虽然中国古代没有“人权”一词,但有与它相近的“仁”。孔子的《论语》有几十处谈到仁,尔后孟子提出人性善,它们都有近似的含义,属于自然的道德,也就是伏尔泰所说的自然法。读者自然而然地会联想到它与启蒙的关系(法国当代《欧洲启蒙世纪辞典》中启蒙词条认为,在启蒙时代道德成为第一哲学)。伏尔泰的中国印象与启蒙思想在“道德”中汇合,而这样的道德,与乌托邦一词的含义不无关系。

13、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14、  我们终于高兴地看到,伏尔泰不是在柏拉图的《理想园》而是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找到了公正和正义的精神原型。它即是一个过去,又是一个未来(法国大革命和法兰西共和国)。公正就象救世主降临说一样,成为一个不可消除的标记。它无疑是一个传统,在古希腊、中国、法兰西及整个世界播撒。于是有成千上万增补的幽灵,前赴后继,成为我们无尚崇高的价值典范。

15、莫里哀被视为古典主义喜剧的创建人,是法国17世纪古典主义文学最重要的作家。

16、   我们注意到18世纪50年代初,伏尔泰关于中国的评述最多,几乎在完成《中国孤儿》的同时,伏尔泰就开始写《论风俗》,它们是相互影响的,它们或者以角色或者以概念塑造出中国印象。伏尔泰喜好争论,谈论中国是18世纪欧洲的时尚。伏尔泰只是利用中国题材还是对中国发自内心的爱?有一点是肯定的,他被中国悲剧所表现的精神吸引,他不仅在《中国孤儿》中描述了中国风俗(这对当时欧洲人而言是一种陌生的风俗),而且还想把中国精神引进法国社会。在《中国孤儿》中,伏尔泰转移了原剧的意向,把赵、屠两家庭的仇杀复仇故事改编为鞑靼人和汉族人之间的故事,把原剧的春秋时代背景转到成吉思汗时代,他描述了两个民族的风俗并加以比较。他不满足于原戏中揭示的主人的和仆人之间的忠义或善恶报应。而是要激励一种普遍的道德,用他的话说,就是一种比中国还中国化的效果,这就是人对人的怜爱之心。伏尔泰认为唯有如此,他的剧才能在巴黎成功。巴黎观众被中国道德所感动温情品味诚实,实现了伏尔泰的最初意向。他在巴黎舞台上演具有18世纪精神特色的中国风俗:在政治上被征服了的汉族人从精神上同化了征服者鞑靼人。这是爱与野蛮之间的较量。强权害怕美德——它不得不适应中国精神。到底谁是胜利者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任何办法征服中国人的风俗。

17、由此,伏尔泰进一步分析了东西方社会法律与风俗习惯的历史差异性,甚至认为东方民族的品性要好于西方民族(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79页。)。他驳斥了欧洲人对中国传统习俗与礼仪的极大误解,指出欧洲人因中国人有跪拜的礼仪风俗就轻率地说他们崇拜偶像,这种指责是自相矛盾的。对中国礼仪的极大误会,产生了欧洲人以他们的习俗为标准来评判中国人的习俗,由此把欧洲人偏执的门户之见带到世界各地。伏尔泰对东方人的智慧叹服不已,认为尽管东方人没有细腻的温情,他们散漫无序,但是,“东方人闪烁出智慧之光,他们用言语来描绘,虽然比喻形象往往大而无当而且互不连贯,人们也可以从中看到卓越之处”。(注:伏尔泰:《风俗论》中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18页。)按照伏尔泰的看法,东西方各个民族与国度的风俗、习惯与法律是有差异的,“各国的风俗、习惯、法律、变革虽然有相同的根源和目的,但却是千差万别的,它们构成了描绘世界的画卷”。(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453页。)“各国人民不是按照同一个模式管理自己的”。(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133页。)比较东西方两大文明系统,伏尔泰得出的结论是:“不论我们谈亚洲的哪一个文明国家,我们都可以说,它曾走在我们前面,而我们现在已经超过了它”。(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107页。)在东西方民族与文化的交往过程中,欧洲一些国家的君主或教会向东方派出他们的使者或传教士,这些人回国后给欧洲人带来了许多有关东方的信息、传闻和材料。伏尔泰主张对欧洲人写下的这些东方见闻录持怀疑的态度,(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3页;《风俗论》下册,第19—20页。)但关于东方的艺术与科学的史料,却应给予重视,应成为“我们主要的研究”。(注:参见伏尔泰:《风俗论》上册,第2页。)在伏尔泰看来,欧洲开始超过亚洲的一个历史性转折标志是地理大发现及其后欧洲人的海外殖民扩张。近代早期的地理大发现,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它给东方与西方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深刻影响。伏尔泰以敏锐的目光分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在东西方民族与文化交往过程中的独特作用:“达·伽马的这次航行使旧世界的贸易往来发生了变化”;(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7页。)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发现,无疑是我们地球上的头等重要事件,因为在这以前,地球的一半对另一半一直是一无所知,迄今为止的任何伟大业绩在这一新的创举前都相形见绌”。(注:伏尔泰:《风俗论》下册,第27页。

18、不仅仅是真理愈辩愈明了,班上的追星族们已经开启主动曝光模式!我好像头不疼了,身上的不适也消失了。

19、   在伏尔泰的中国乌托邦中,17世纪的康熙王朝是中国“最好的政府”,因为在这个制度下,即使皇帝也不能专权.因为皇帝必须考虑由制度(科举)选举上来的官员的建议。在伏尔泰的哲学小说《老实人》(Candide)中,他描写了一个E(Eldorado)王国,那里的风俗具有与中国古代社会异曲同工之处。古代中国是伏尔泰的另一个神话,并经常用来与18世纪欧洲的蒙昧加以比较。站在两种立场,伏尔泰在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两者转换着角色。每当他谈到中国时,他总不禁进入一种陶醉:肥沃的土地,众多的人口,悠久的历史,遥远的国家,简朴的礼仪,浮现在伏尔泰面前的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它不来自任何宗教奇迹,但是它保存了人的尊严和本性。这也是伏尔泰启蒙信念的一部分。

20、为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和法国高等教育署认可的

21、1635年,十一岁的莫里哀在克莱蒙学院就读,丰富多样的课程使他受益匪浅,他在这里学习了希腊语、拉丁语、戏剧,为今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启蒙时代的精神王子:一个含义丰富的称呼,所谓“伏尔泰的世纪”也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无法用一句话概括什么是启蒙精神或伏尔泰精神,但我们知道,它被用来呼唤一种曾经存在的精神(文化、文明、制度、信仰)。存在一个启蒙精神王国吗?如果不存在,何谓精神王子呢?如它存在的话,为什么伏尔泰不能当这个精神国王呢?显然,这个称谓的创造者不认为伏尔泰能当这个国王。伏尔泰只是哈姆莱特,他只能祈祷老国王的亡灵,以从中获得灵感。

23、但是,另一方面,孟德斯鸠出于某种偏见,始终断言古代中国的政制是专制政体,专制主义是古代中华帝国的本质性特征。(注:按照安田朴的分析,孟德斯鸠之所以对中国采取不友好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仇华的耶稣会士傅圣泽的影响。这个教士从曾经是一个中国热分子变成了第一个对华不友好的人物,不仅使孟德斯鸠改变了态度,而且在18世纪期间彻底改变了中华帝国的形象。参见《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64—468页。)他不赞同一些传教士赞扬古代中国的政体的看法,却同意一些欧洲商人批评古代中国政府官吏的意见,认为关于中国的情形可以参考一下商人们所说的关于那里的官吏们掠夺行为的材料,至于传教士的观点,他们是不是“被秩序的外表所迷惑了呢?是不是因为在那里,不断地行使单一的个人意志,使他们受到了感动了呢?”(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7页。)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的政制进行论述,试图使那些传教士们所描述的中国形象变得逊色。他反复强调,中国政体的性质是专制主义,这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中国的皇帝往往以“天子”而自居,象“天”一样地统治者,以“天”为典范,并且从中获取威权的巨大动力。为了维护专制君主的权威,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以死刑;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甚至灭绝整个家族。在中国,“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却徒劳无益;它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9页。对于孟德斯鸠关于古代中国政制的否定性评价,和他同时代的许多人并不赞同。有的认为,《论法的精神》的作者关于中国专制主义的结论,是根据罗马政治而陈述的;其实,中国的皇帝并不比法国和西班牙国王更为专制(在他所理解的那种专制主义的意义上)。参见(法)安田朴:《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3页。亦可参见朱坚劲:《东方社会往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第38—39页。)因此,在中国,君主们深知,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需要指出的是,孟德斯鸠对中国的态度,也影响了卢梭。(注:参见忻剑飞:《世界的中国观》,第197—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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